主题
民法
备注
17
平台
视频号
抖音
Created time
Jun 13, 2023 02:52 PM

文稿

大家好呀!我是你们的普法小猫咪可乐。 房子作为每个家庭最为重要的资产之一,由此引发的纠纷,小伙伴们肯定也听闻不少吧。今天呀,普法小猫咪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房屋权益上的一个重要概念——“居住权”,请各位小伙伴做好笔记哦。 这里的居住权不是我们平常常说的“我家的地盘谁敢跟我抢”,而是《民法典》上的重要概念哦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366条规定,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简单来说呢,只要在房子上设立了居住权,无论房子是否在你的名下,你都有权居住使用,也不用担心会被房子的主人赶走哦。 那么,居住权应当如何设立呢?首先,居住权的设立应当订立居住权合同或者采取遗嘱的方式。其次,与办抵押一样,设立居住权应当进行登记。只有在登记后,居住权才算正式设立哦。 那么,居住权到什么时候消灭呢?一方面,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了,那么居住权也就到期消灭了;另一方面,因为居住权是不得转让和继承的,所以一旦居住权人死亡,那居住权也就消灭了。如果发生了居住权消灭的情况,小伙伴要记得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哦。 最后呀,法律之所以要特别规定这个居住权,也是希望能够缓和因房产引发的家庭内部纠纷,例如房产证加名矛盾、老人赡养难题等。因此呀,居住权原则上都是无偿设立的哦,除非有明确约定收费的情况。 怎么样,以后如果遇到房屋权益纠纷,记得拿出居住权来试试吧。 如果觉得普法小猫咪对你有帮助的话,请点个关注吧!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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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西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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